通知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 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

2021-02-03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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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 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

2021-01-06

通知要求,要持续破解堵点问题推动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精简优化措施,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区域评估,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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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在6地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

2020-12-28

根据通知,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原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其他资质审批权限(包括重组、合并、分立)下放至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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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明年1月1日起执行

2020-12-10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制定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3部分组成。其中,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施工、工期和进度等内容。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12.10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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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公示拟命名第十批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

2020-11-3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拟命名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公示》日前发布。此次公示的城市,涉及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陕西等12个省(区),包括秦皇岛、包头、盐城、海宁、西安等34个城市。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   据了解,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申报城市的节水工作情况进行了材料预审、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两部门将通过考核的城市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11.30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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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 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

2020-09-2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要求依法界定并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不断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   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工程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我国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尚不完善,特别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任意赶工期、压造价,拖欠工程款,不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等问题,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承担着重要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对保障工程质量具有主导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推动工程质量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工程和美好生活的需求。   要准确把握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内涵要求。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要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对因工程质量给工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依法开工建设,全面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   要切实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各地要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与市场监管联动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推进质量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住宅工程质量。   要全面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监管机制,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强化信用管理和责任追究,切实激发建设单位主动关心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的内生动力,确保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到实处。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9.25 记者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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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钢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

2020-08-22

指南适用于钢结构住宅热轧型钢构件、冷成型型钢构件及其组合构件的工厂化生产和设计选用,对构件的编码规则、常用截面形式和尺寸、连接节点等进行规定。同时,适用于钢结构住宅中的梁、柱、支撑及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中的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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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0-07-1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要求,做好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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